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仙桃市202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仙桃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2022年8月7日(星期日)上午在仙桃市荣怀学校进行。
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00前,从仙桃市荣怀学校正门口进入到体育馆集合并开始点名,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当天上午7:30仍未到达候考场地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行体能测评。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鄂人员,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0天。考生应严格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健康管理措施,在解除管理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考试入场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其中,体测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考点所在市州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测区域;体测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测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体测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体测条件的,单独进行体测;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2)和《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通知》(厅政治〔2020〕58号)(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3个项目中,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上述证件不齐的考生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3.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咨询电话:0728-3332040.
附件:1. 仙桃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3. 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通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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