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精神,现将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资格复审,确定参加本次面试57人,详见《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全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时。
面试地点:仙桃市委党校(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8号)。乘车路线:①市内考生:乘出租车直接到市委党校或乘15路公共汽车在检察院汉江分院站下车。②市外考生:乘坐长途汽车的,到仙桃市客运站后换乘出租车到市委党校;乘坐动车的,到天门南站下车后,换乘巴士到仙桃市纽芬兰酒店(轻纺路)附近下车,再换乘出租车到市委党校。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按职位分组进行面试。雇员制书记员岗1(职位代码150101)为第1组;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50102)、雇员制书记员岗3(职位代码150103)为第2组。同一面试室的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当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当天7:20时到仙桃市委党校报到,由引考员集中带到候考室。
身份证遗失的面试考生,应提前向仙桃市人民法院反映,并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2.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室和面试顺序。
4.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考员带到相应面试室面试。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看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开考前10分钟,未达到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3.面试时,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制式服装、制式领带、徽章等)进入面试室,除了可以报告自己的抽签号外,不得透露任何本人及近亲属单位、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面试考官的问题后,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6.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
附件1:仙桃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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