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00:00:00

  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相关信息发布均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招聘考务环节和本次招聘所有事项均按本公告实施。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无医疗责任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4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仙桃市沔州大道九局G栋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808室。

  联系人:阚芬芳 文萍 联系电话: 0728-323599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需有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及公章)、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登记照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名及资格初审。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统一发放。

  (三)成绩及信息发布

  考试成绩查询、面试通知、公示均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

  五、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为保证考试达到竞争择优之目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形成1:3比例进行笔试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

  笔试考试内容按本人专业和应聘岗位实行分类闭卷考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名联系人。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并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进行公示。

  七、面试

  面试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2、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再递补。因资格复审、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的1: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分别占40%和60%。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公示考生综合成绩。

  九、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一、公示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根据岗位要求,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0728—323599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附件1:2019年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9年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岗位表

  附件3:2019年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4:承诺书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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